共享單車企業為有效應對用戶的人身事故附加了各種損害保險,一旦發生事故,可以獲得以下補償。超過了補償限定額度的損害,由使用者自己承擔。
※另外,想瞭解各種保險的詳情信息,請參照使用條約(只有日語)。
※非日本人可能不適用於保險。在此事先做出聲明請諒解。
自身受傷
死亡1千万、入院5,000日元/日
定期醫院問診2,500日元/日
對第三者的賠償
對人·對物的賠償(1次事故2億日元)
對人:2億日元
對物:2億日元
<特別約定>
• 訴訟應對費用的賠償
支付限額 1次事故·保險期間 1,000万日元
• 初期應對費用的賠償
支付限額 1次事故·保險期間 1,000万日元
• 受害者的治療費等賠償的支付限額
1人 50万日元
(慰問品購入費用3万日元)
1次事故·保險期間1,000万日元
與HUBchari相關的【設備所有管理者賠償責任保險】,是在開展共享自行車業務時,只針對由於本社工作人員的過失(自行車的整備不良等)發生的事故生效的有效保險。在用戶的身體或財產產生損害的情況下,此保險代替本社承擔法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。1次事故,最高可賠付5000万日元。是賠償保險中最主要與普遍的一種類型。
另外,根據【新民事訴訟法】規定,賠償保險的支付金額如下。
※非日本人可能不適用於保險。在此事先做出聲明請諒解。
支付給人身事故被害者的安撫金或慰問品的購入費用
1名被害者最高1万日元
保險期間最高50万日元
※之後支付賠償保險金時,將這一部分抵扣
應對損害賠償請求訴訟
保險期間
最高可達1,000万日元
·向對方或法院提出的文件製作費用
·加班補貼等人事費·交通費住宿費
·在線事故現場實驗·原因調查費用
·意見書·鉴别書製作費用
事故發生之初,可能產生賠償責任的情況
·事故現場保存·記錄·取證費用
·事故原因·情況調查費用
·前往事故現場的人事費·交通費·住宿費
·通信費